近日,教育部下發了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關于調整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運行模式及征集2024年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的通知》(附件1),根據通知要求,學校組織申報2024年教育部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,現將有關工作說明如下:
一、項目申報基本要求
。ㄒ唬┱埜鲉挝徽J真做好組織工作,按照教育部文件(附件1)、高校申報操作指南(附件2)及高校申報說明(附件3)相關要求,積極組織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申報工作。
(二)各項目需在“教育部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平臺”(項目平臺網址:http://cxhz.hep.com.cn)注冊申報(操作指南見附件2)。
(三)申報書中“所在單位意見”可根據企業要求,由教務處審核簽字蓋章或由學校審核簽字蓋章,完成簽字蓋章后學校管理員將在平臺中推薦項目進行下一階段申報。
。ㄋ模┨峤簧陥髸蛥f議階段,若需要申請學校用章及簽字,需個人在OA系統通過本單位向學校提出申請,申請時需將申報書或協議以附件形式上傳。
二、2024年教育部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運行模式調整方案
。ㄒ唬╉椖空{整目標
加強項目內涵建設,更好服務高等教育高質量發展和人才自主培養,更好服務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及新質生產力培育。完善國家、省、校三級實施體系,做實校級項目、做優省級項目、做精國家級項目,發揮各級管理職能,提高項目實施水平。強化成果導向,注重項目的問題驅動及實際成效,實現校企合作的雙向賦能,營造產教融合良好生態。
。ǘ╉椖空{整內容
項目征集:由“逐月征集”調整為“隨時征集”。符合項目參與條件的企業將隨時通過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平臺(以下簡稱“項目平臺”)提交項目指南,項目指南經審核符合要求后,通過項目平臺動態發布,意向申報的教師可隨時登錄系統查看最新項目指南并申報項目,本年度學校將不再單獨發布其他批次項目申報通知。
項目立項:由教育部公布立項結果調整為學校確定立項項目。教師申請企業項目、企業進行項目遴選、校企簽訂項目合作協議等流程仍須通過項目平臺進行,項目立項結果由學校審核確認,并通過項目平臺備案后生效,學校將統一公布立項結果,教育部不再發布項目立項通知。
項目結題:由教育部公布結題驗收結果調整為學校發布結題驗收結果。項目實施期限到期后,項目負責人應根據項目申報書及項目合作協議等約定,通過項目平臺向合作企業提交結題報告、結題成果等材料,企業進行結題驗收并形成驗收結論,學校審核企業驗收結論后,學校統一發布結題驗收結果,教育部不再以通知形式發布項目結題驗收結果。
項目認定:對于當年通過結題驗收的項目,教育部組織開展項目認定工作。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有關工作安排,制定本區域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的實施方案,可從所在省份高校報送的已結題項目中,認定不超過20%的項目作為“省級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”;同時在認定為“省級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”的項目中,遴選不超過50%的優秀項目推薦至教育部。教育部根據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推薦的優秀項目,組織開展項目認定并公布“教育部優秀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”。
。ㄈ╉椖空{整安排
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關于調整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運行模式及征集2024年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的通知》發布前已立項的項目,仍按原有模式運行,并在項目實施期限到期后進行結題驗收,由教育部公布結題驗收結果。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關于調整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運行模式及征集2024年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的通知》發布后,根據新發布的項目指南開展的項目,按照調整后的模式進行立項、結題、認定等工作。
三、聯系人及聯系方式
聯 系 人:實踐教學科 于倩倩
聯系電話:86323787






編輯/趙晨光
審核/趙晨光、李莉、張健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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